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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公布采信首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第三方评定机构评定结果的公告》(2015年第157号)

来源:|发布时间:2016-01-06|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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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57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采信首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第三方评定机构评定结果的公告
      为规范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工作,促进生态原产地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确定首批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采信第三方评定机构评定结果如下:
      中国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测试技术公司,北京万诚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中国检验检疫学会(文化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中林绿洲(北京)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农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
      国家质检总局将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上,采信上述第三方评定机构的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结果,并对被采信机构予以动态调整,建立退出机制。
      采信第三方机构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定结果,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履行政府职责的具体举措,被采信的评定机构应当依法诚信执业,恪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定能力水平,公正、独立和客观地开展评定活动,对在评定活动中可能引发的工作风险和质量安全责任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公正、准确。
    质检总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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