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资环〔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修订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
2024年2月1日
Copyright © 2017-2020 中国生态原产地(PEOP)品牌评定网 版权所有 非商用版本
主办单位: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委员会 支持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老科协农业规划委员会
联系电话:010-62118170 15801190067 Email:bj62118170@126.com
京ICP备1803702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