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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9号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0-10-26|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6年第19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告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等规定,经审核评定,批准中宁玺赞枸杞等32项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自即日起实施保护。现将获得生态原产地保护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质检总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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