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国家林业局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的备忘录和生态原产地团体标准,根据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关于开展“中国生态原产地农林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对山东国新抱犊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评定,网上公示并集体研究。下列单位符合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的相关规定。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产品 |
1 | 山东国新抱犊食品有限公司 | 酿造酱油、酿造食醋、石榴陈醋系列产品 |
2 | 桂东县农业农村局 | 生态高山冷水米系列产品 |
3 | 黄陵县农业农村局 | 苹果、翡翠梨系列产品 |
4 | 澜沧县东回乡东岗振芬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 | 茶叶系列产品 |
5 | 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刺五加种植协会 | 刺五加及鸡鱼肉蛋系列产品 |
6 | 安徽闰之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铜陵白姜系列产品 |
7 | 延边长白山馥鑫雨松茸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 长白山松茸系列产品 |
特此公告。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工作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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